能力作风建设年丨警检协作 同向发力——光山县公安局、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揭牌仪式
2022-03-21 13:36:57 来源: 大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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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强化公检协作效能,加强双方在监督、办案中的有效衔接,3月18日,光山县人民检察院、光山县公安局联合在光山县公安局举行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揭牌仪式。副县长、县公安局长彭辉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炳辉,县政法委副书记王德出席仪式。

杨炳辉指出,深化警检合作,建立刑事案件网络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资源共享,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打击犯罪、保障人权、维护社会稳定,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、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彭辉指出,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案室”的设立是完善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,是践行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要求的重要举措,更是公、检两家共同构建规范高效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标志。

彭辉要求,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效果导向,以及时、准确、有效的监督,推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侦查监督能力,提高办案精细化水平,保障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质效,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。一要转变思想观念。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、新要求,以新理念、新方法,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职能同体,构建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”立体监督和规范管理协助配合机制,牢固树立“在办案中监督,在监督中办案”工作理念,积极为检察机关开展引导侦查和法律监督提供有力支持。二要加强协作沟通。要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,公、检双方继续加强协作,把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起来。通过公、检机关密切协作配合,着力解决受立案、侦查取证、行刑衔接等方面突出问题,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,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。三要完善运行机制。按照工作细则和职责分工,加快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“全覆盖”。通过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、联合督办机制、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机制、业务研判通报制度等一系列监督协作机制,确保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,助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再提升。

彭辉、杨炳辉共同为光山县人民检察院、光山县公安局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”揭牌。

县人民法院、县司法局、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揭牌仪式。县公安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、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和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干警参加揭牌仪式。(朱美惠 徐玲/文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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